鲍瑞民同志任东山县委常委

2024-01-02
来源:漳委干〔2024〕415号、东委干〔2024〕1号

  接市委通知,经市委研究决定:

  鲍瑞民同志任中共东山县委委员、常委,福建谷文昌干部学院副院长(挂职,时间二年)。